成都侦探公司_成都私家侦探_成都探索者福尔摩斯调查公司欢迎你!

法律法规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 > 法律法规 > 正文

不是离婚了就可以撇清夫妻欠下的债

成都私人侦探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16-10-14  浏览:2568

  因丈夫借款,起诉离婚妻子共同偿还债务,而被告以离婚为由拒绝还款。

成都私人调查公司

  成都私人调查公司律师说法:

  民间借款多发生在私密场合,且多存于亲朋好友之中,出借人相对放松警惕,一旦出现纠纷时,就会出现举证困难。

  本案中,原告将钱借给了被告毕某,毕某将之用于夫妻共同承包工程当中,共享承包收益,且该笔借款涉及11万元较大数额,作为妻子的被告郭某某不可能不知道这笔钱。根据我国《婚姻法解释二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个人名义对外举债,应按照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责任。郭某某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,证明离婚前这些债务属于毕克个人债务。离婚不是消灭夫妻此前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理由。因而,郭某某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。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债务的承担,郭某某在承担该责任后,可向毕某追偿。

成都私人调查公司  http://www.cdzhentan.com

网站首页|关于我们|寻人找人|调查咨询|债权债务|安全保护|新闻动态|案例展示|主要业务|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3-2018 成都探索者福尔摩斯调查公司 http://www.cdzhentan.com版权所有
服务热线:13980073223  地址:中国·四川成都锦江区东大街明宇豪雅写字楼
蜀ICP备05002007号  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