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侦探公司_成都私家侦探_成都探索者福尔摩斯调查公司欢迎你!

法律法规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 > 法律法规 > 正文

反家暴不再是“家事” 解读反家暴新规

  发布时间:2016-09-29  浏览:1711

  家事无小事,家和万事兴。然而,家庭暴力的发生破坏了家庭本应有的温馨。2016年3月1日起,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将正式实施。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,那么这部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究竟有哪些亮点?记者选取了我省及全国一些典型案例,请陕西贺宝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、高级合伙人张立进行了解读。

  亮点一:谩骂、恐吓等精神暴力都属家庭暴力,同居关系也适用

  案例:张某与丈夫李某2012年在西安打工时认识,婚后生下一个儿子。生完孩子后,两人就常常为家庭琐事吵架,对丈夫越来越失望的张某经常一个人外出散心,丈夫也开始怀疑张某作风有问题。“有一天,我出门逛街,他不让我出去,关上门对我拳打脚踢”,张某说,那顿暴打导致她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。“我想离婚,可他说如果我敢提离婚他就杀了我全家。”张某说,她多次忍受丈夫的恐吓和辱骂,丈夫不但不收敛,反而变本加厉。2015年,实在忍无可忍的张某以家暴为由到法院起诉,要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。

  张立:家庭暴力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就是丈夫打老婆,而事实上,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。很多恐吓的案例,如果不及时制止,很有可能酿成悲剧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将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展到精神暴力,有利于对受害家庭成员的全面保护。

  此外,反家暴法对未婚同居也特别做出规定,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,同样参照本法规定执行。

  亮点二:发现家暴不作为,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将承担法律责任

  案例:陕西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,在整个婚姻生活中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暴的女性占26.4%。而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,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选择隐忍,这导致家庭暴力存在很强的隐蔽性。同样,很多知情人本着少管闲事的想法,选择视而不见。例如,震惊全国的南京母亲吸毒饿死女儿一案,社区工作人员、邻居都了解吸毒女乐燕长期使用监禁手段虐待儿童的情况,但都选择沉默,导致惨案的发生。

  张立:对此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: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、救助管理机构、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。法律借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,即家暴不是家务事,反家庭暴力是国家、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。

  亮点三:监护人实施家暴,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

  案例:南京吸毒母亲饿死女儿案、浙江金华夫妻吵架母亲浇汽油烧死儿子案、遵义6岁女童惨遭父母虐待案……这些触目惊心案件的发生,使得加大对失职监护人的司法干预力度成为社会共识。

  张立: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中明确规定,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,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,不得实施家庭暴力。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,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,另行指定监护人。同时,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,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、扶养、抚养费用。

  亮点四:人身安全保护令,为受害人撑起“保护伞”

  案例:新婚不久,旬阳县的龚某就发现丈夫包某的性格急躁、易怒,稍不顺意,就被丈夫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向。龚某长期处于恐惧之中。无奈之下,龚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。可丈夫包某不仅不同意离婚,反而打骂得更加厉害,龚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的申请,要求法院制止被告施暴,对自己提供人身安全保护,并提供了遭受家庭暴力的伤情照片、诊断证明、门诊病历等相关证明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办案法官经过核实龚某提供的证据后,向龚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
  张立:我国从2008年开始试点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,此次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明确将其列入其中,是最大亮点。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、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,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。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;情况紧急的,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。法律明确规定,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,继续施暴的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,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、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  成都私人侦探公司 http://www.cdzhentan.com

网站首页|关于我们|寻人找人|调查咨询|债权债务|安全保护|新闻动态|案例展示|主要业务|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3-2018 成都探索者福尔摩斯调查公司 http://www.cdzhentan.com版权所有
服务热线:13980073223  地址:中国·四川成都锦江区东大街明宇豪雅写字楼
蜀ICP备05002007号  网站地图